目前分類:消費券發放對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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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未領取消費券的兩百多萬位民眾,
七日起可持國民身分證、印章和通知單前往郵局領取。

為免出現第一階段發放疏失與券額短差爭議,中華郵政公司決定人工點發外,
再多一道點鈔機點券,且不將消費券裝袋,由領券和發券人當場確認點交。  

根據內政部統計,第一階段領券率逾九十一.三七%,第二階段全國約有兩百餘萬人將領取近七十二億元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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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元消費券將於1月18日發放,台北市社會局提醒,家庭暴力被害人、
保護安置兒少及街友均有變通或權宜領取方式,
有需要者可先撥打市民熱線1999轉社會局洽詢,保障個人權益。

不少因家暴帶著孩子安置在收容機構的媽媽十分困擾,
擔心一旦出面領取消費券,可能被丈夫獲知行蹤,母子安全再受威脅。

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表示,被害人可於1月15日前攜帶民事
保護令、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警察機關受理家庭暴力調查表,
或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公文等其中一項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戶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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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元月18號就要領取消費券,台北市民政局從10號開始,
就會陸續發送領取消費券的通知單,估計最晚15號之前,
就會將所有的領取通知單送到市民手中,台北市民政局表示,
初步統計,臺北市可以領取消費券的人數為261萬8,470人,
發放通知單戶數為95萬7,422戶。

這次領取消費券,比過去選舉時,發放選票還要繁瑣,
所以民政局挑選「消費券發放所」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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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政府今天指出,發放消費券業務已透過教育局及民政局區公所
系統要徵求約9000人協助作業。民政局表示,除了公務員、
大專生之外,「適當人士」也被許可。

  明年1月18日就要發放消費券,高雄市有150萬人口,
粗估有超過新台幣54億元的消費券要發放到民眾手上。
市府民政局正加緊招募人員並準備辦理講習作業。

  市府12月初由教育局、民政局通函各機關學校,
招募人員助發放消費券,1天的報酬約1800到27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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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昨天公布消費券樣張,說明領取資格、方法及防偽設計。
新聞局長史亞平(右)與財政部長李述德(左),仔細辨識消費券的防偽設計。

記者黃義書/攝影


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昨天在行政院會表示,
消費券明年一月十八日上午八時到下午五時發放,
全部發放作業到明年四月三十日截止。為避免家暴被害人遭代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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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8日發放的消費券,
連全台灣15多萬名擁有居留證的外籍配偶也有份
內政部表示,凡是擁有依親或是在台居留證者,
都可以領取消費券,內政部也將在全台1萬5千多個領取地點裡,
再挑選新移民人數較為集中的發放所,增派移民署人員來負責發放。

內政部部長廖了以表示,無戶籍國民、外籍配偶、大陸配偶持居留證件種類多達8種,
每一個外配發放所會配置移民署人員,並有一套居留證件樣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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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民政司長黃麗馨上午表示,發放消費券的工作人員,
如果發放錯誤,金額不對,而導致相關損失,將會由「臨櫃保險」理賠,
因此工作人員、管理人員不必有任何心理負擔,連發放當日發生任何「意外」,
也會有人身保險。而發放前消費券的運送作業,如果被搶,
內政部也已投保「重製成本」的保險。

不過,內政部次長簡太郎上午提醒,民眾自己絕不能領錯數額,
如果短少了卻又沒有清點清楚就離開,「離櫃概不負責」。
他說,為了貫徹離櫃不負責的政策,明年1月發放消費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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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
消費券使用時間至明年9月30日,
符合領取資格者,每人可領取新台幣3600元消費券。


立法院院會上午處理「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
由於民主進步黨團堅持應發放3800元現金,取代3600元消費券,
院會處理前,由立法院長王金平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未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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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會今可望三讀通過《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草案,
爭議極大的胎兒可否領取消費券,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協商獲初步共識,
只要是明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出生,且完成出生登記的寶寶都可領取
力推胎兒也要領消費券的國民黨立委紀國棟說,
初估約有四萬多名胎兒受惠,政府也將因此多支出一億多元。

四月底前須領

立院協商昨敲定,消費券使用期限至明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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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4 內政部最新消息

一、 基本原則

只要在本條例生效日,於國內設有戶籍的國民,或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
考量到這群無戶籍國民或準國民已實際上長久共同生活於這一塊土地上
也擬納入發放對象,故本次消費券發放對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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