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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元消費券將於1月18日發放,台北市社會局提醒,家庭暴力被害人、
保護安置兒少及街友均有變通或權宜領取方式,
有需要者可先撥打市民熱線1999轉社會局洽詢,保障個人權益。

不少因家暴帶著孩子安置在收容機構的媽媽十分困擾,
擔心一旦出面領取消費券,可能被丈夫獲知行蹤,母子安全再受威脅。

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表示,被害人可於1月15日前攜帶民事
保護令、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警察機關受理家庭暴力調查表,
或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公文等其中一項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戶政機關
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服務站註記「親自領取」或「委託他人代領」。

由社會局代領的保護安置兒少消費券人數共計280人,其中含社會局長為
監護人者52人。社會局代領消費券後,將轉交實際照顧兒少的安置機構或寄養家庭。

社會局強調,安置機構或寄養家庭不可逕自決定將消費券充作補貼日常照顧生
活必需或捐入機構;由社會局長監護的兒少,則將由局長帶領監護兒少使用。

依據內政部規定,社會福利機構院民(含遊民收容中心)可於消費券發放時間
自行前往戶籍地發放所或指定郵局領取;如不便前往者,可委託其他有戶籍國民代為領取。
若外縣市遊民想回戶籍地領取消費券,卻苦無旅費者,將視個案經濟狀況提供協助。

民眾若有其他消費券疑義,可洽「消費券諮詢中心」市話免費專線0800883600
手機付費專線(02)4123600。服務時間為即日起至9月底止,每天上午8時至晚上10時。

 

新聞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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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卜卜蕭-消費券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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