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消費券使用限制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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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帶動民眾消費,台中真北平涮羊肉店的業者也仿效印製折價券送給客人,
只是折價券和消費券幾乎一模一樣,同樣以玉山當背景,還有流水編號,
除了「中華民國」和「行政院」的字樣被換成店名,其他都照抄;
而就是因為太相像,有消費者錯把折價券當成消費券用了,氣得收到折價券的業者打電話來要告人。

過年冷颼颼,家人圍爐涮羊肉,吃得開心又心暖,有了消費券加上9天年假,
台中真北平涮羊肉火鍋店9天業績高達700多萬元,為了回饋消費者,
業者仿效消費券的樣式,印折價券送給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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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將在一月十八日發放,慈濟證嚴法師五日表示,
政府發放消費券立意很好,可以刺激消費,
但現在清寒家庭相當多,政府規定消費券不能用來看病
以及繳納學費相當可惜。證嚴認為,小朋友應該珍惜消
費券,與父母討論如何使用,以免衍生問題。  

針對證嚴法師的看法,黃仲生隨後指示衛生局向衛生署請示;
衛生署表示,目前規定確實不能用來看病。黃仲生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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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昨天指出,學校學雜費以外的代收代辦費如教科書、制服、
營養午餐、交通費及員工消費合作社等,因合作廠商有營業登記,
若廠商同意,學生可以使用消費券。

教育部會發文各縣市說明,也鼓勵廠商收消費券,
如果廠商不願意,教育部也不會強迫。

至於其他未具體條列項目,雖無合作廠商,
學校不得直接向金融機構兌領,但可透過再消費,
如購買原料、加油等方式流通,如果學校考量學生家長經濟條件及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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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拚三讀》消費券找零 有可能

立法院經濟、財政及內政聯席會議昨天完成
振興經濟發放消費券特別條例草案」初審,
連夜作成審查報告送議事處;
國民黨團今天程序委員會把條例排周五(12/05)院會,並要在當天完成三讀。

特別條例第十條明訂消費券為有價證券
偽造及變造及使用偽造、變造消費券依刑法規定論處。
依刑法規定,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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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使用通路新增:網路購物也可用

行政院通過「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草案」
草案並規定消費券用於購買貨物或勞務
消費券不得找零、轉售、兌換現金、商品禮券、現金禮券,
或以電子、磁力、光學等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使用
非金融機構營業人違反規定者,按消費券面額處3至5倍罰鍰。

11/24 發放對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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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通有獎的消費券最近是最火紅的話題!
卜卜聽說京華城已經可以先血拼再拿消費券兌換了,也聽說他們買氣上升不少
政府推出消費券是為了刺激買氣,現在看到很多店家開始摩拳擦掌囉!
真的很期待一月的時候領到消費券,畢竟三千六耶! 可以來吃頓好餐了!
不過....現在整個規範和配套措施都還沒正式訂出來!
所以卜卜會持續為大家關注這件事的!
到時候我們再來聊聊消費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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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到底怎麼用?
京華城的先消費 後付券可不可行?
可以用在KTV嗎? 可以搭小黃嗎?



先消費後付券、換現金禮券 全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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